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APP

单选题 23.政府采购活动中,下列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是( )。

A

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一定比例的回扣

B

采购单位使用虚假数据制定评标方案

C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确认招标规则并发布公告

D

采购项目和采购价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记账标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其他法律法规。A项错误,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B项错误,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C项错误,招标公告是由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发布的,用于促进市场竞争,加强公平原则,确保采购质量,以及简化采购流程。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确认招标规则并发布公告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采购行为,直接侵害了供应商的正当权益。D项正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故正确答案为D。